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规定》等相关规定,区人社局对《松江区关于进一步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草案)》)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一、基本情况
(一)制定背景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为劳动者就业和职业发展,为用人单位管理和开发人力资源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行业,是国家确定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优先开发与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内在要求,是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 (略) 高度重视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工作,20 (略) 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人才服务业作为服务业的一个重要门类。2010年发布《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人力资源服务业首次被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并在2012年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 (略) 径做了详细的设计。2014年,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首次对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作出全面部署。2017年9月29日发布《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提出“三计划”、“三行动”。2018年,为进一步规 (略) 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就业创业和人才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有关法律, (略) 发布第700号令颁布了《 (略) 场暂行条例》,明确提出国家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略) 场体系, (略) 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激发人力资源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促 (略) 场繁荣发展;同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 (略) 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运用区域、产业、土地等政策,推 (略) 场建设,发展专业性、行业 (略) 场,鼓励并规范高端人力资源服务等业态发展,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 (略) 场建设。
历年来, (略) 委、市政府也一直高度重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秉持开拓创新、勇立潮头理念,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业始终走在全国前列。1996年就制定了《 (略) 人才流动条例》,并在2002年率先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制度,2006年又颁布了《 (略)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15-2016年期间先后发布人才20条、人才30条;2019年,2020年先后出台了《 (略) 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略) 人力资源服务“伯乐”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 (略) 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进行了专门部署。
2020年3月30日,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发布《松江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制定出台了《松江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松江区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中分析了当前就业形势和人才环境需要,明确了大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工作要求。
考虑松江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尚处于初步阶段,产业能级比较低、服务能力比较弱,远无法满足松江就业和人才工作需要,因此,在坚持贯彻国家、市级政策基础上,结合松江实际,进行一定的政策创新和突破,起草了体现“国家要求、市级规定、松江特点、低投高效”的人力资源扶持政策——《实施意见(草案)》。
(二)草案框架体系
《实施意见(草案)》以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致力于推动我区人力资源产业集聚、人力资源供给配置优化、市场经营服务平稳规范、企业用工保障得到巩固,加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专业化、数字化、品牌化、标准化的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主要包括集 (略) 场主体、完善梯次培育绩效激励、促进企业提升质效、创新服务优化发展生态等4个方面共15条举措。
二、风险评估过程及意见反映情况风险评估的主体、方式
(一)风险评估过程
1.开展关联政策梳理。由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科委、区经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原有关联政策和资金进行梳理和评估,并先后2次召开政策条款梳理和廉政防控风险点排摸,对原先关联政策与现实需求进行了详实分析。
2.借鉴周边地区做法。创制政策初期,工作组收集整理了上海6个区(闵行、宝山、虹口、静安、黄浦、嘉定)和全国 (略) (苏州、杭州、合肥、深圳、武汉、东莞等)人力资源服务政策,予以全面深入比较研究,学。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 (略) 场建设。
历年来, (略) 委、市政府也一直高度重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秉持开拓创新、勇立潮头理念,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业始终走在全国前列。1996年就制定了《 (略) 人才流动条例》,并在2002年率先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制度,2006年又颁布了《 (略)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15-2016年期间先后发布人才20条、人才30条;2019年,2020年先后出台了《 (略) 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略) 人力资源服务“伯乐”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 (略) 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进行了专门部署。
2020年3月30日,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发布《松江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制定出台了《松江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松江区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中分析了当前就业形势和人才环境需要,明确了大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工作要求。
考虑松江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尚处于初步阶段,产业能级比较低、服务能力比较弱,远无法满足松江就业和人才工作需要,因此,在坚持贯彻国家、市级政策基础上,结合松江实际,进行一定的政策创新和突破,起草了体现“国家要求、市级规定、松江特点、低投高效”的人力资源扶持政策——《实施意见(草案)》。
(二)草案框架体系
《实施意见(草案)》以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致力于推动我区人力资源产业集聚、人力资源供给配置优化、市场经营服务平稳规范、企业用工保障得到巩固,加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专业化、数字化、品牌化、标准化的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主要包括集 (略) 场主体、完善梯次培育绩效激励、促进企业提升质效、创新服务优化发展生态等4个方面共15条举措。
二、风险评估过程及意见反映情况风险评估的主体、方式
(一)风险评估过程
1.开展关联政策梳理。由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科委、区经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原有关联政策和资金进行梳理和评估,并先后2次召开政策条款梳理和廉政防控风险点排摸,对原先关联政策与现实需求进行了详实分析。
2.借鉴周边地区做法。创制政策初期,工作组收集整理了上海6个区(闵行、宝山、虹口、静安、黄浦、嘉定)和全国 (略) (苏州、杭州、合肥、深圳、武汉、东莞等)人力资源服务政策,予以全面深入比较研究,学习他人之长。
3.广泛征求意见。工作组分别走访和召集人社业务基层部门、街镇社区事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用工企业、人力资源协会、行业专家等对象召开多次政策座谈会,剖析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广泛征集政策诉求。
4.统筹兼顾持续完善。《实施意见(草案)》拟定完毕,广泛征求了区发改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市场监督局、区财政局的意见,统筹兼顾各类群体诉求和各部门要求,并对政策进行了6次修订,逐条逐款修改和完善。 (略) 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等方式,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界定,提出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供决策参考。
(二)评估内容
1.通过调查与分析,识别规划实施存在的潜在风险。
2.根据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判断规划实施社会稳定风险等级。
3.通过评估提出防范、化解措施建议,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而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评估方式
采用访谈法、观察法等方式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访谈法。采用个别访谈和团体访谈两种形式,访谈对象涉及企业人事、人力资源企业、街镇社会事务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及负责人、就业专家、人力资源专家、区财政局职能科室负责人、人社局职能科室负责人等。通过访谈了解目前松江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过程问题、思考与建议,能够提供的支持与保障等。
2.观察法。对罗佳仕、辉致、仲望、沪征等人力资源企业、街镇社会事务受理中心开展实地调研,全面观察企业用工缺工、劳动者招聘、人才流动、 (略) 场等方面的发展现状,以深入了解当前松江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三、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点、风险源以及风险的影响
1.企业用工时常出现季节性短缺。随着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松江企业发展迅猛,有较大一线工作人员和人才需求。但由于传统劳务输入地安徽、江苏、 (略) 人力资源输入逐渐萎缩、新生劳动力快速从二产向三产迁移,生活成本相对浙江等周边地区高等因素影响,松江企业一线操作工人、技能工人供需出现失衡,特别在7-9月用工高峰季,部分企业需求缺口加大。
2.人力资源服务能级较低,无法满足实现需求。松江人力资源企业不少,但绝大多数企业处产业链“低端”,服务类型单一、同质化严重,业务集中在招聘中介、劳务派遣等传统领域,稳定性差,极易受产能转移和区域差异扶持政策影响流失。低能级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无法满足松江现代企业对人才猎头、薪酬管理、人才测评、人才培养、精益外包等高端人力资源服务的需求。
3.人力资源成长环境与松江发展现状脱节, (略) 政策洼地。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发展成为国家战略, (略) 委、市政府列入支持“五大新城”发展范畴,松江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条件日益成熟,目前本区人力资源服务业营收体量已跃升到商业服务业第二位,规上企业营收已经超过20亿元。然而松江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总体重视不够,尚未出台任何扶持政策, (略) 各区中也是为数不多,导致本区大量优质人力资源机构持续外迁到周 (略) ,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人才外流、税收外流。
4.政策享受对象及补贴标准把握繁杂,容易出现差错。《实施意见(草案)》政策条款较多,补贴标准不一,流程也不尽相同,如果单一靠个人审核、无大数据验证,容易出现差错。
四、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等级
(一)评判标准。结合各风险因素风险程度、综合风险指数、风险事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判相应的风险等级(详见表1)。
表1 重大政策风险等级评判参考标准
风险等级 | A级(高) (重大负面影响) | B级(中) (较大负面影响) | C级(低) (一般负面影响) |
总体评判 | 大部分群众对决策实施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 部分群众对决策实施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一般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冲突 | 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群众对决策实施有意见,可能引发个体矛盾冲突 |
可能引发的事件 | 如冲击、围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及重点地区、部位、场所,发生打、砸、抢、烧等集体械斗、聚众闹事、人员伤亡事件,非法集会、示威、游行,罢工、罢市、罢课等 | 如集体上访、请愿,发生极端个人事件,堵塞、阻断交通,媒体(网络)出现负面舆情等 | 如个人非正常上访,静坐、拉横幅、喊口号、散发宣传品,散布有害信息等 |
可能参与事件人数 | 单次200人及以上 | 单次10人~200人 | 单次10人及以下 |
单因素风险程度 | 2个及以上重大或5个及以上较大单因素风险 | 1个重大或2到4个较大单因素风险 | 1个较大或1到4个一般单因素风险 |
整体风险指数 | >0.64 | 0.36-0.64 | <0.36 |
注:综合考虑上述条件后确定决策总体风险等级。
(二)风险等级评判。《实施意见(草案)》起草过程中邀请企业家、人力资源专家、人力资源机构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委办局领导进行交流讨论,收集意见建议。评估认为,本政策最大的风险来源于资源供给矛盾、内涵建设提质发展和实施操作流程精准把控三个方面。按照风险事件对社会影响的程度,一般的风险事件及其后果影响划分及本事项可能引发的风险事件,详见表2。
表2 风险事件及风险后果
后果和影响风险事件 | 重大 影响 | 较大影响 | 一般影响 | 本事项是否可能发生 | 备注 |
冲击、围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及重点地区、部位、场所 | √ | 否 | |||
发生打、砸、抢、烧及人员伤亡事件 | √ | 否 | |||
非法集会、示威、游行 | √ | 否 | |||
罢工、罢市、罢课 | √ | 否 | |||
集体上访 | √ | 否 | 进京集体上访;达到200人以上影响社会稳定的集体上访;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聚集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可评估为重大影响 | ||
极端个人事件 | √ | 否 | 在公共场所实施自杀、自残、自伤等极端个人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可评估为重大影响 | ||
媒体(网络)出现负面舆情 | √ | 否 | 舆情扩散迅速、持续时间长、形成跨区域甚至全国影响的社会热点事件,可评估为重大影响 | ||
个人非正常上访 | √ | 否 | 扬言采取极端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他人人身安全的,可评估为较大影响 | ||
静坐、拉横幅、喊口号、散发宣传品 | √ | 否 | 在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发生,扰乱社会秩序,可评估为较大影响 | ||
散布有害信息 | √ | 是 | 恶意散播谣言、危害社会稳定的;向境内外媒体和各类组织发布有关事项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可评估为较大影响 |
从上述分析,本事项存在1个单风险因素,为一般风险,根据《重大政策风险等级评判参考标准》,综合评判本事项的风险等级为C级。
五、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以有利于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和降低风险潜在危害为原则,根据风险分析动态化原则,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风险预防、控制措施。
1.落实扶持政策供给。充分发挥多部门统筹协调和管理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引导街镇园区加大知名企业招引力度,集 (略) 场主体;实施梯次培育激励绩效政策,鼓励行业企业做大做强,承担社会责任;实施人力资源行业业态创新、品牌提升、保障实体、招才引智、助力就业、合作交流六大专项行动,提质增效, (略) 场需求;不断强化产教融合发展、行业队*建设、监测统计服务、行业规范引导、监管模式创新,为松江人力资源服务业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和发展生态。
2.依托基层推动联审协作。充分利用基层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资源和共享数据信息,推动行业管理和资金审核联动机制,人防技防密切结合,区镇分工层层把关,尽量减少和杜绝差错;进一步协同劳动监察执法条线部门,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机制,推动本区人力资源企业规范诚信经营、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3.严格监控政策精细实施。抓紧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的操作细则,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细化优化业务操作和资金申请流程,减少甚至杜绝审核差错;有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事项、资金申请对接“一网通办”总门户,大力推广“不见面”网上办理、惠企政策“点单式”申请、逐步加大免申即享的项目种类和范围。
六、风险评估结果及对策建议
(一)评估结果。根据风险估计可以得出,各主要风险因素均为低风险,综合判断得出:本项目风险等级可以控制在低风险级别,可以实施。极少部分行业企业在申请补贴资金时可能会持有异议,引发个人或很少数人、企业信访等,在风险因素防范化解措施均能落实到位情况下,少数有异议的意见将逐步减弱。
(二)对策建议。为了更好地实施本《实施意见》,建议要继续将发展人力资源服务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就业、人才、服务业发展规划,统筹谋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建立发改委、经委、科委、财政、市场监管局、统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人力资源服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议适时组织开展规政策实施评估,分析完成情况,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及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与修订,持续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促进松江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综上所述,实施《松江区关于进一步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风险较低,总体可控,建议可实施。
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