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粮食和 (略) 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浙粮〔2024〕29号)和《关于2024年粮食工作的请示》(安商务〔2024〕20号)附件2订单再分配方案,县收储公司于10月8日启动订单晚稻收购,交售过程中部分订单农户放弃订单粮交售资格。经现有订单农户自愿申请,按照订单再分配方案,现将剩余订单121.355吨进行再分配。拟定《2024年安吉县订单粮食清册安排阶段(拟再分配)》(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 (略) 粮食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地址:安吉 (略) 1号安 (略) (县粮食和 (略) )。
安 (略)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