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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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9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735,073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HLDJF_DX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单位: 寻乌县 (略) 建设项目招标文件9.5.1中只约定了工期延误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的10%,未约定每天的工期延误赔偿金额,现补充如下:该项目工期延误赔偿费为1000元/日历天,其余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按1000元/日历天进行填报。如各潜在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未按1000元/日历天填报的也视为有效,如中标则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依据本补充通知再予以约定。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