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3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
地 址: (略) 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阶高密度多层电路板生产线新增锅炉项目(报告表) |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星大道317号 | 四川 (略) | 四川尚 (略) | 该项目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星大道317号,在原有厂区内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本次技改四川 (略) 拟新增两台燃气锅炉,其中:1台6t/h热水锅炉、1台1000kw导热油锅炉。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4万元。 |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该项目营运期废气为锅炉烟气。该项目燃烧能源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2台天然气锅炉通过低氮燃烧,最后分别通过两根20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生活污水来源于厂区职工办公生活。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两种废水一并汇入厂区总排口,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南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三)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根据报告表,该项目位于2#生产车间楼顶,不涉及地下水、土壤污染,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依托厂房原有,本次不新增。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该项目噪声源均位于锅炉房内,主要产噪设备为燃气轮机,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利用建筑物墙体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等,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运营期间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两大类。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PP滤芯等一般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政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燃气锅炉检修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六)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润滑油,发生的环境事故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事故等。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