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西钢 (略) 选矿厂尾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个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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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西钢 (略) 选矿厂尾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略) 鸡冠山乡高家村 | 西钢 (略) | 辽宁华一环 (略) | 项目建设地 (略) 鸡冠山乡高家村,建设性质为技改,不新增占地,总投资1965.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尾矿脱水车间1座,面积670m2,配套安装1套WDS500B/8-00旋流器组、2台HPZKX3061脱水筛和3台渣浆泵;新建尾矿过滤车间1座,面积812m2,配套安装5台GPS-120-10真空盘式过滤机、4台HSR-200罗茨鼓风机、3台渣浆泵、3台GBNL3-100冷却塔。新建产品库2座,单座面积249m2,有效容积1743m3。新建2套低温型空气能热泵系统,冬季为脱水车间、尾矿过滤车间供暖。 | 1.项目施工期要认真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报告表》提出的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建筑砂和尾砂采用密闭胶带机输送,产品仓库全封闭。产品运输前要喷水作业,保持湿度,车辆采取封闭措施或加盖苫布;厂区运输道路硬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对轮胎及车身进行冲洗作业,降低车辆扬尘;要科学制定生产计划,以销定产,产品不能及时外销,项目应立即停产,不允许在仓库外乱堆乱放。原有工程产生的湿尾矿仍然按照原环评及批复要求排入腰汤岭尾矿库。 3.强化水污染防治。要加强生产设备及输送管线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确保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选矿工艺不外排;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员工,无生活废水产生。 4.做好噪声污染防治。项目所有噪声源应封闭在车间内,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封闭、减振、降噪、隔音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运营期产生的废矿物油依托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转运和处置必须符合有关环境管理规定。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