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 (略) 汽车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街金华路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汽车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 | 天 (略) | (略) 宁河区宁河经济开发区芦汉路60号 | 君临(天津) (略) | 本项目拟投资400万元, (略) 宁河区宁河经济开发区芦汉路60号建设汽车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建筑面积16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汽车零部件喷涂所用水性漆全部自产自用,不外售。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零部件表面处理120万件。 | 1、废气:本项目喷涂和水性漆调配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与制纯水产生的浓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宁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不合格品、检验样品、废渗透膜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桶、废磨料、漆渣、设备清洗水、喷枪更换清洗水和水帘喷台更换废水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3.1.29 — 2023.2.2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