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08 文章来源:乐东黎族自治县行政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省道S516利球线利国互通至海榆西线段新建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乐东县发 (略) 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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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516利球线利国互通至海榆西线段新建工程 | |
(略) (略) " | |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秦标村委会秦标村 | |
海南 (略) | |
目路线全长6.628km,其中主线长5.809km,支线长0.819km。 项目主线长5.809km,其中上跨西环高铁高架桥利用段长约0.676km,新建主线段长5.133km,双向四车道, (略) 建设,路面为沥 (略) 面。 项目支线长0.819km,L1支线长0.4km,L2支线长0.419km,双向两车道, (略) 建设,路面为沥 (略) 面。 项目建设内 (略) 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等,新建1座桥梁,不设服务站、道班、 (略) ;永久占用土地26.0286公顷。 | |
本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海 (略) 网及交通规划,符合乐东黎族自治县“三线一单”的原则要求。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 |
本项 (略) 工程建筑(E4812)。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第29号令),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本项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相符,本项目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 年本)》“(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的“49.公路旅客运输,邮轮、游艇、游船产业及服务”,项目建设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和限制类项目,本项目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版)》相符,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产业政策。 | |
"本项目与《海南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相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相符;本项目已纳入“三区三线”规划成果,经审核,本项目用地为26.0286公顷;因本项目选线较为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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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环境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对土地的占用及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等。通过采取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和植被破坏,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在工程结束后恢复绿化等措施后,总 (略) 域植被类型、生物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程度不大,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水环境 (1)施工期 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和泥浆沉淀池 (略) 理设施。本项目施工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 SS 和石油类,通过隔油 (略) 理后,可以有效降低废水中的污染物浓度,循环用于施工不排放,施工营地设置流动厕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水源地及Ⅱ类水体万泉河附近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流动厕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场地冲洗废水经 (略) 理后回用。 3、环境空气 (1)施工期 施工材料运输采取密封或加盖蓬布措施,并根据施工工序和季节不同,对施工工地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对沿线造成影响。拌合站设置在居民点下风向200m 外,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 4、声环境 (1)施工期 施工噪声主 (略) 基施工、路面施工和桥梁施工阶段,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建筑施工期间的不同施工阶段,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在夜间施工的,需向当地主管部门提出夜间施工申请,在获得夜间施工许可后方可在规定 (略) 域内开展夜间施工作业,并且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时间,并服从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2)运营期 采取措施后各声环境敏感点声环 (略) 达标或室内声环境质量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的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1)施工期 废弃泥浆、淤泥、建筑垃圾运至相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 (略) 置;项目产生的土石方经挖填平衡后,弃方运至本项目设置的弃土 (略) 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由当地环 (略) 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 |
"通过采取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和植被破坏,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在工程结束后恢复绿化等措施后,总 (略) 域植被类型、生物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程度不大,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 | |
"1、环境空气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2021年度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相关数据。 乐东黎族自治县大气环境的各常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属于乐东黎族自治县的环境空气质量 (略) 域。 本次对本项目选用的临时用地进行TSP、苯并芘的现状监测,临时用地监测点的苯并[a]芘、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项 (略) 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 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应标准要求。 3、声环境 本次环评委托海南 (略) 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中的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对沿线具有代表性的点位进行垂向噪声、交通噪声及衰减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期 (略) 沿线敏感点环境噪声执行4a类标准、2类,项目沿 (略) 执行4a类标准、2类 (略) 域均不超标,声环境现状质量良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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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评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