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甘办函〔2023〕85号)要求,按照《甘孜藏族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县对2021年全面清理后公布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县政府及办公室制发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及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个;决定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0个;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0个;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0个。
上述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重新公布实施。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2023年理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理塘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
2023年理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
序号 | 制定机关 | 文号 | 文件标题 | 建议 | 建议理由 |
1 | 理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理府发2022〔10〕号 | 理塘县人民政府 工作规则 | 继续有效 | 经对照清理要点进行梳理,建议继续有效,正在有效推动我县政府全面、有效履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