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泥外运处理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青龙满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8日15:53 |
预算金额 | ¥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吕连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35-* | ||
采购单位 | 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青 (略) 252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沐建友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海 (略) 205-1号四楼40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35-*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泥外运处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处理产生的污泥外运所有业务,预计日污泥处理费约为0.*元(日生产污泥12-15吨,日污泥处置费用为260元/吨),日运输费用0.*元,合计日预算金额约为0.*元,月预算金额约为*元,服务期4个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由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处理所产生的污泥运送至县城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业务,按照省级2022年民生实事要求,垃圾填埋场自2022年7月1日起开始封场,不再接收处理县城区所有垃圾。2、针对污泥处理不得发生污泥渗漏流失,不得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的特殊性,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地调研,借鉴其他县区污泥处理办法,拟将今后产生的污泥运送至秦皇岛 (略) (该公司地址在抚宁区内, (略) 唯一一家具有污泥处理的单位)。3、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地调研,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的污水处理厂,不具备污泥外运能力,该公司允许由北京京水 (略) (是“青龙满族自治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特许经营项目”的中标单位)承担污泥外运业务,同时北京京水 (略) 具备污泥外运能力,并垫付费用。4、秦 (略) 股权,其中北京京水 (略) 出资*元,股权占99%,秦 (略) 法人代表韦娜出资*元,股权占1%。5、根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京京水 (略) 、秦 (略) ,三方签署的“青龙满族自治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特许经营项目承继协议”,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地调研,秦 (略) 是经县政府授权获得特许经营项目,并承担北京京水 (略) 在青龙县实施的污泥外运处理的所有业务,同时具备污泥外运处理能力及资金垫付能力,为此秦 (略) 为该项目唯一供应商。6、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地调研,该项目预计日污泥处理费约为0.*元(日生产污泥12-15吨,日污泥处置费用为260元/吨),日运输费用0.*元,合计日预算金额约为0.*元,月预算金额约为*元。7、该项目符合《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青政常纪[2022]9号8、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9、经专家论证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的《污泥外运处理项目》可行,服务期为4个月,该项目包括污泥处置费、运输费、利润、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预算金额(拦标价)*元(4个月×*元),秦 (略) 为该项目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秦 (略) | 河 (略) 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河南村 |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吕连余
联系地址:青 (略) 252
联系电话:033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佟先生
联系地址:青龙县行政办公中心
联系电话:0335-*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李东昕
联系地址: (略) 海 (略) 205-1号四楼405
联系电话: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