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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洪泥河国展大道至高庄桥段河岸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JNQSTQJHNHGZDDZGZQDHALH/HT-2024-01)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NQSTQJHNHGZDDZGZQDHALH/HT-2024-0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津南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洪泥河国展大道至高庄桥段河岸绿化工程)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区级财政资金,招 (略) 津南
区水务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推进生
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水保【2023】35 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
理提质增效,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拟启动实施津南区生态清
洁小流域建设项目(洪泥河国展大道至高庄桥段河岸绿化工程),主要内容为对洪泥河国展
大道桥至高庄桥段东 (略) 背水侧种植国槐、杉木支撑及播撒草籽,养护期为三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南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洪泥河国展大道至高庄桥段河岸绿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津南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洪泥河国展大道至高庄桥段河岸绿化工程))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
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
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 *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
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
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复印件。B.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 两项提供任意
一项均可;
3)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信
(略) (http://**)、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
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 年 9 月 26 日 10 点 30 分)。
(3)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4 年 9 月 14 日到 2024 年 9 月 24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 (略) (天
津市河 (略) 广顺园小区)方式:(1) (略) 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
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津南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洪泥
河国展大道至高庄桥段河岸绿化工程)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
天津 (略) ;开户银行: (略) 天津富裕中心支行;银行账
号:*;(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信息:供应商名称、开票信息、项目
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26.com(邮件主题为:津南区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洪泥河国展大道至高庄桥段河岸绿化工程)购买采购文件信息),
购买采购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人民币 4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 (略) ( (略) 河 (略) 广顺园小区)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 (略) ( (略) 河 (略) 广顺园小区)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QSTQJHNHGZDDZGZQDHALH/HT-2024-01
项目名称:津南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洪泥河国展大道至高庄桥段河岸绿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20.06 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19.6080 万元
采购需求:按照《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推进生
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水保【2023】35 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
理提质增效,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拟启动实施津南区生态清
洁小流域建设项目(洪泥河国展大道至高庄桥段河岸绿化工程),主要内容为对洪泥河国展
大道桥至高庄桥段东 (略) 背水侧种植国槐、杉木支撑及播撒草籽,养护期为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苗木栽植施工期为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苗木养护期为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
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
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 *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
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
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复印件。B.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 两项提供任意
一项均可;
3)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信
(略) (http://**)、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
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 年 9 月 26 日 10 点 30 分)。
(3)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9 月 14 日到 2024 年 9 月 24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 (略) ( (略) 河 (略) 广顺园小区)
方式:(1) (略) 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
在汇款备注中标明:“津南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洪泥河国展大道至高庄桥段河岸绿
化工程)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富裕中心支行;银行账号:*;(2)
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信息:供应商名称、开票信息、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
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26.com(邮件主题为:津南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洪
泥河国展大道至高庄桥段河岸绿化工程)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购买采购文件日期以标书款
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人民币 4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6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河 (略) 广顺园小区)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9 月 26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河 (略) 广顺园小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http://**)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津南区水务事务中心
地址: (略) 津 (略) 59 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河 (略) 广顺园小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欧阳
电话:*
天津 (略)
2024 年 9 月 1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津南区水务事务中心
地 址: (略) 津 (略) 59 号
联 系 人:韩工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地 址: (略) 河 (略) 广顺园小区
联 系 人: 焦欧阳
电 话: *
电子邮件: *@*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