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8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 (略) 南溪区南溪街道下正街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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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渝昆高铁南溪站站前广场及连接线项目(二期) | (略) 南溪区南溪街道、刘家镇 | (略) 南溪区财源国有 (略) | 宜宾 学院 | 项目为渝昆高铁南溪站前广场及连接线项目(二期)工程,涵盖南溪站站前广场、交通枢纽及 (略) 网三方面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广场、综合客运枢纽站、社会停车场、其它站区设施与景观绿化等工程,以及 (略) 改建段约1.03km、通站大道约1.46km、 (略) 约0.24km。 | 施工期: 1.废气:2.5m高硬质施工围挡,安装于全部施工区域,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并加强管理;运输砂石材料的运货车采用篷布覆盖。 2.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废水(包括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 4.固废:开挖土石方部分回填,其余的送至弃土堆场;建筑垃圾应分类堆放,能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的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 1.废气:地下室车库设置抽排放系统;加强绿化建设;站前广场等在运营期产生的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经高空排放。 2.废水:站前广场等在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 (略) (略) (略) 内;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再 (略) ,最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交通噪声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按照相关 (略) 沿线设置 (略) 政垃圾桶,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收集,并安排人 (略) 面进行清扫,收集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