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略) 拟对河 (略) 年加工*吨建筑材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 (略) | 河 (略) 年加工*吨建筑材料改建项目 | 河南聚力 (略) | 项目拟投资*元, (略) 现有厂房内建设年加工*吨建筑材料生产线;主要设备:混料机、上料机等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主要生产工艺:外购原料(砂、水硬性无机材料等)-上料-自动配料-搅拌-装罐-成品。 |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车辆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用于洗车;生活污水经 (略) 理,定期由吸粪车抽吸,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①原料库物料装卸粉尘;②砂子上料粉尘;③物料入仓粉尘;④搅拌粉尘;⑤成品入罐粉尘。 其中砂子上料、物料入仓、搅拌、成品入罐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通入3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TA003)处理后经1根27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设备限值:颗粒物≤10mg/m3;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商砼(沥青)搅拌站A级企业颗粒物≤10mg/m3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85~9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废包装袋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 (略) 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 (略)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