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法律及政策依据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苏尼特左旗泰富150MW/300MWh共享储能站工程。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巴彦杭盖嘎查。
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1座150MW/300MWh储能电站,主要分为220kv升压站区和储能站区,两者通过道路分割。升压站主要布置1台220kv主变、一套220kvGIS设备和35kv开关柜及二次设备预制舱、一座生产办公楼,储能站区内主要布置电池预制舱,PCS箱变一体机,站内布置4米环形消防道路和检修道路。
4、总投资:66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320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52800万元,其他0万元。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情况
项目立项、审批的合法合规性;
施工期、运营期噪声、粉尘、污染物排放、固体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工程设计与方案的可行性;
施工管理;
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因素。
四、征询事项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本项目涉及周边区域的公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本期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本期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对本工程项目的建
设意见和建议。
3、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对于该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而产生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反馈。
4、公示周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5日。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苏尼特左旗 (略)
联系人:田磊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 (略) 顺达写字楼9楼。
电话(传真):*
E-mail:*@*ttp://**
2、第三方评估单位:中创弘德河北 (略) (略)
联系人:张宇仙
通讯地址:内蒙 (略) 多伦路凯辰佳苑商业楼S1-1-112
电话(传真):*
E-mail:*@*q.com
苏尼特左旗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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