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1日,我局受理了《梅州综合保税区100MW/200MWh独立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项目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可同步挂网公示,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综合保税区100MW/200MWh独立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 |||||
联系地址:梅县区新城 (略) 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 | |||||
联系电话:0753-* 传真:0753-*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如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2024年1月31日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梅州综合保税区100MW/200MWh独立储能项目 | (略) (略) | (略) 梅县区畲江镇梅州综合保税区内 | 梅州 (略) | 项目占地面积2278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00MW/200MWh储能区、升压区、综合楼等,新建1台1×100MVA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为110/35kV)。本项目储能系统单元汇集就地升压后接至升压站35kV母线,通过主变升压至110kV,最终以1回110kV线路接至220kV畲江变电站的110kV母线。 | 废气: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引至综合楼顶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广梅园水质净化厂。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项目废变压器油、废矿物油、废旧蓄电池属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废旧锂电池交由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电磁环境:运行期工频电磁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
梅州综合保税区100MW-200MWh独立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