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新自然告字〔2023〕16号
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新昌县定点屠宰场东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土地 坐落 | 土地用途 | 行业类别 | 出让土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 出让年限 | 建设期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2023年工16号(新昌县定点屠宰场东侧地块) | 澄潭街道兴梅大道 | 工业用地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4075.75 | 1.2-2.0 | 40%-55% | 10%-19% | ≥270.24 | ≥9 | ≥3% | 50 | 2年 | 263 | 263 |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 (略) 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上述地块以“标准地”出让,能耗标准和环境标准要求符合新昌县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控制指标要求,单位能耗增加值和单位排放增加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中每个地块设定的具体指标。投资强度、年均税收等指标由所在园区负责核定和监管。竞买人开发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相关要求。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上述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在参拍前应先取得新昌县高新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业准入资格审查意见,竞买申请人须持相关资料赴新昌县高新园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查。
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023年8月10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竞买的除外〕。
县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新昌县按本条要求注册设立一家 (略) 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 (略) ,在申请报名时应当 (略) 的出资构成, (略) 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各自申请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上传由共同竞买人分别盖章或签名,且应在网上认真填写联合各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 (略) ;地址: (略) 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新自然告字〔2023〕16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公告信息” (略) 新昌县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上午10:00至2023年8月18日下午16:00前。
(二)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2023年8月10日上午10:00至2023年8月18日下午16:00时内缴纳到指定账户(不得委托第三方代缴),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8月18日下午16:00时(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挂牌报价时间
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8月10日上午10:00至2023年8月21日上午10:00。挂牌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2023年8月21日上午10:00后,竞买人申请参与限时竞价的,进入限时竞价环节。本次出让网上挂牌交易不设底价,上述地块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土地出让价款自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须付清全部出让价款。
(二)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上述地块的中拍者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须与高新园区管委会签订项目监管协议。
(五)2023年工16号地块的受让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工期二年。
(六)上述地块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现存在矿石(含砂石)资源的,严格按照《新昌县涉矿工程项目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利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矿管办〔2022〕1号)进行处置。
(七)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不再退还。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2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其它有关手续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科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八)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网上交易系统及出让地块情况的有关问题可咨询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地址:新昌县江滨西路588号。
(九)竞买人推荐使用谷歌浏览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因浏览器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5-* *
新昌高新园区管理委员会 0575-*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