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23]080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京津冀协同发展未来科技城现代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次干路四(支路A-支路八)、支路B(支路A-主干路四)、支路C(支路A-主干路四)道路工程已由 (略) 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23]1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未来科 (略) ,建设资金为 9832.45 万元,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和申请地方政府性专项债券资金:9832.45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650.959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建友 (略) 受 天津未来科 (略)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京津冀协同发展未来科技城现代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次干路四(支路A-支路八)、支路B(支路A-主干路四)、支路C(支路A-主干路四)道路工程,建设规模为1650.959米,该项目位于宁河区现代产业区,拟新建3条道路,其中:次干路四(支路A-支路八)西北起规划支路A,东南至现状支路八,道路全长301.138米;支路B(支路A-主干路四)西北起规划支路A,东南至主干路四(华康街),道路全长677.582米;支路C(支路A-主干路四)西北起规划支路A,东南至主干路四(华康街),道路全长672.239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总投资额9832.45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 (略) 宁河区现代产业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京津冀协同发展未来科技城现代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次干路四(支路A-支路八)、支路B(支路A-主干路四)、支路C(支路A-主干路四)道路工程施工,招标范围:拟新建3条道路,其中:次干路四(支路A-支路八)西北起规划支路A,东南至现状支路八,道路全长301.138米;支路B(支路A-主干路四)西北起规划支路A,东南至主干路四(华康街),道路全长677.582米:支路C(支路A-主干路四)西北起规划支路A,东南至主干路四(华康街),道路全长672.239米。道路总建设规模为1650.959米,总用地面积30389平方米,最大排水管径1000毫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总投资额6486.93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单独配置;(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及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有投标资格,且无在施工程记录,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具体要求详见施工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资格预审方法 5.1 |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
6、 |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7日 至 2023年08月11日。 | 6.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16时00分。 | |
7、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8月07日至2023年08月1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还需携带投标确认单、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近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或下载的社保证明至代理机构现场 获取文件。 | 7.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8、 |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8.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8.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天津未来科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晏小辉(印鉴)
办公地址: (略) 宁河区现代产业区海航东路招商中心二楼1-024
邮政编码:* 联系人:秦工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贺亚平(印鉴)
办公地址: (略) 滨海新区新港一号路2527号瑞湾开元名都酒店27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梅海杰、刘媛媛 电话:022-*-817
传 真:022-*
日期:2023年08月0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 (略) 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未来科 (略) 受理负责人:秦工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 (略) 宁河区现代产业区海航东路招商中心二楼1-024
(略) 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陈熙、曹云凯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63.com
受理单位地点: (略) 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