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下达20 (略) 科技“尖锋”专项项目17项,立项项目包括新质生产力培育专项13项、 (略) 培育建设专项4项,资助经费*元。
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主 (略) (略) 和项目管理单位填报项目合同。项目下达后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通过广 (略) 与项目管理单位签订合同,逾期不提交的, (略) (略) 将视项目承担单位主动放弃,作撤 (略) 理,将项目牵头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到期后由项目验收单位按合同要求的指标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报表报告项目管理单位。
未尽事宜,请联系: (略) 科技开发中心0771—*; (略) (略) 重大任务与资源统筹科(政策法规科)0771—*。
附件:20 (略) 科技“尖锋”专项项目表(共17项)
(略) (略)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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