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发 (略) :
上报《关于转报审批福建省云霄县峰头水库至云霄东山 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410-#-04-01-#),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云霄县圣 (略) 。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云霄县和东山县。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设计引水流量8m3/s,建设内容包括:(1) (略) 总长72.057km,其中向 (略) 段干渠长35.920km, (略) 段干渠长32.133km,东山段干渠长4.004km;(2)2条引水渠总长3.092km,包含水尾 (略) 长2.147km,杜塘水库 (略) 长0.945km。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80%通过向上争取特别国债资金补助,20%由地方财政配套及业主自筹。
该项目需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否则该批复无效。
五、建设期限:36个月。
六、节能减排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减排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落实。
七、招标内容: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 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 号)第三条第二款规 定,本项目单位决定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 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 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专篇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