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5年副食品配送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娄底某部的副食品配送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公开征集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1 | 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 | (一)本 (略) 区某部副食品(肉类、蔬菜、配料、水果、干货调料、饮料等)配送采购,共3个配送点。(二)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家资质优良、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和1家备选供应商,按照“2+1”(2家配送、1家备选)模式配送,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原则上每2个月轮换1次,具体由使用单位自行明确。 (三)预算年总采购金额约*元,采购的具体品种及数量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需求量而定。 | 配送的所有副食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所配送的蔬菜,必须经过质量,并提供当日所配送蔬菜的质量报告。所配送的调味品、干货等产品必须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准文号。所配送的肉、禽、水产品必须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畜禽屠宰许可证》《禽蛋质检报告》等符合国家检验检疫要求的证明文件。 | 360.00 | 2024年11月 | 无 |
二、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有参与意向无意见建议的,可不提供意见建议。
3.提出的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供应商。反馈的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将视情做出书面回复。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2日至11月12日,逾期递交的资料将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