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生 (略) (略) (综合 (略) )现将郑州柯力智能传感器及 (略)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批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郑州 (略) 生 (略) (略) (综合 (略) )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371-*
通讯地址:郑州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附件:1. 关于受理和拟批复郑州柯力智能传感器及工业物联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告知承诺制)
2. 郑州柯力智能传感器及 (略) 项目告知承诺书
3. 郑州柯力智能传感器及 (略) 项目环评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