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及《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平房乡CY00-1103街区平衡资金用地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30天(相关规划指标以最终审定方案为准)。
用地位置:朝阳区平房乡。
规划范围:东至规划绿地、南至高杨树南二街、西至东坝中路、北至高杨树中街。
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教育科研用地,社会福利用地,防护绿地、城市道路用地。
规划用地面积:约18.84公顷(最终指标以钉桩成果为准)。
建筑规模:约27.48万平方米(最终指标以审定方案为准)。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向我局提交反馈。我局将及时研究,并将采信结果在本部门网站通告。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没有意见。
附件:平房乡CY00-1103街区平衡资金用地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