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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陵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嘉陵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六届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略) 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11日嘉陵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 (略)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 (略) 场化配置改革,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川办发*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南府办发*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 (略) 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 (略) 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亩均论英雄发展导向,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积极构建工业项目公开透明的新型招商模式全程监管的新型管理模式和节约集约的新型用地模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实施范围。嘉陵工业集中区以下简称园区范围内规划确定的工业用地,应按照本方案实施标准地改革。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的生产和储存或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三进度安排。按照事先作评估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要求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2022年底前,园区新增工业用地30%以上采取标准地供应2023年底前,园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二重点任务一开展区域评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园区规划的前提下,由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负责对园区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拟建设区域开展统一评估,并结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及园区规划等相关要求,细化园区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明确园区产业准入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区域性统一评价事项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各园区实际情况自行选取气候可行性防洪影响水土保持矿产压覆文物保护等评价事项。对于已经组织开展的区域评估事项,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直接使用有效的评估成果,不得要求项目业主单独组织评估。二制定控制指标体系。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由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基础和区位地理条件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指标体系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筑容积率3项指标为主干指标,并可结合产业准入功能区划和区域评估要求,选择工业用地标准地能耗标准环境标准安全生产管控指标产出强度科技创新就业要求等地方性特色指标。指标体系应根据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予以动态调整完善,因区委区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可对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筑容积率3项主干指标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议定,鼓励分行业分区域对指标体系进行细化分类。在供应具体地块前,确定地块具体的3X控制性指标,纳入土地出让条件。三按标准供应土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将工业用地标准地相关指标要求国有建设用地工业项目履约协议文本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和企业信用承诺书等内容纳入标准地供应文件,向社会发布标准地供应公告,组织土地供应。支持实施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提前编制和审定规划设计方案。用地企业竞得标准地后,及时与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工业项目履约协议书,并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优化审批服务。健全完善工业用地标准地报建审批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 (略) 上流转窗口统一出件的一窗受理服务模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及时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对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产生严重危害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业用地标准地项目,用地企业基于自愿原则对照承诺事项清单和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在指定场所媒体完成公示后,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供应的工业用地标准地项目,审批部门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直接作出审批决定。五按标准组织核验。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工业项目履约协议书约定,在工业项目工程建设竣工后,由区行政审批局组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对工程建设等事项进行联合竣工验收在工业项目投产运营后,由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税务局等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营业收入亩均税收等经济指标等开展达产复核。对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未通过的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工业项目履约协议书约定有整改期限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未约定整改期限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相关约定要求的,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六强化协同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提出谁监管原则,建立完善工业用地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进行全流程协同监管。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未按规定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用地企业的相应责任未按约定竣工达产或未达标的,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工业项目履约协议书有关约定进行惩戒相关违规违约行为纳入信用档案管理,将失信信息归集推送 (略)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和信用中国四川进行公示,对严重失信的用地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七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以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为总体目标,着力开展低效闲置土地清理,在区政府引导下,根据招商引资项目需求,选择与之相匹配的停产企业闲置土地对接,采取清退回购引进重组引进租赁等方式,实现腾笼换鸟。对批而未供土地,要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加快征地拆迁前期开发项目招商简化审批手续等工作,为土地供应创造条件。对闲置土地,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采取限期开工政府收回置换土地等办法,实现有效处置。对已处置的土地要进行核查和回头看抽查,坚决杜绝虚假处置。严格落实供后监管,坚决遏制新增闲置土地。八加快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健全亩均论英雄评价体系,全面开展工业企业评价,加大评价结果研究应用。依法依规探索制定工业企业激励和约束措施,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用能金融服务地方奖补等要素政策,将其作为项目准入管理错峰生产有序用能节能减排管控监督检查频次奖优评先的依据。切实提高园区及工业企业单位面积产出效益,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切实加强统筹,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形成改革工作合力。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产业准入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产业发展规划及布局等工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指标体系建设土地供应方案编制按标准出让土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登记发证等工作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推动审批改革等工作区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负责指导投资建设协议按标准地招商引资等工作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园区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拟建设区域开展统一评估,并结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及园区规划等相关要求,细化园区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明确园区产业准入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用地企业竞得标准地后,及时与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工业项目履约协议书,在工业项目投产运营后,组织相关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营业收入亩均税收等经济指标等开展达产复核嘉陵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区税务局等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指导开展区域评估指标体系支持政策等相关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实行信息共享,为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提供有利条件。二做好资金保障。将统一开展区域评估所需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依法依规购买区域评估中介服务,区域评估成果由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供进驻的项目企业免费使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仔细测算统一开展区域评估增加的工业用地成本,经研究论证,可相应提高本区域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标准。三强化改革协同。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 改革要与多审合一多验合一多测合一以及容缺审批承诺告知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充分发挥改革叠加效应,切实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做到拿地即可开工。推进标准地与亩均论英雄改革联动,实施单位产出效益 持续激励,推动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附件:嘉陵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3X指导性控制指标试行 附件嘉陵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3X指导性控制指标试行指标序号产业类别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容积率亩均税收万元亩1汽车汽配1970.882油气化工1400.6103丝纺服装117纺织业0.910服装服饰业1.14电子信息2361.1155新材料800.8106高端装备制造800.8127生物医药1910.8108节能环保800.8109轻工食品801.*其他按部省相关规定执行10备注: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额供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由经信部门认定。 2容积率:由自然资源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技术规范进行确定。 3亩均税收:年上缴税额供地面积。年上缴税额由税务部门按照该企业实缴入库总额进行确定。 43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筑容积率等3项主干指标。X即单位能耗标准环境标准安全生产管控指标产出强度科技创新就业要求等其他控制性指标。在供应具体地块前,召集相关部门在当地制定公布的控制性指标体系基础上,根据地块及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地块具体的3X控制性指标,纳入土地出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