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金秀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服务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略) 令第39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809号)等文件要求,现我局面向广西区内公开选择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服务技术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时间:预警预报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其中汛期为2024年4月1日至9月30日,非汛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汛期为常规预报及追加预报。
1.常规预报:汛期与气象、水文部门对接,依据雨情实况及预测,每日17时前作出地质灾害风险等级预报对外发布, (略) 及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平台号码*,橙色级别及以上时, (略) 气象局发布)向全县群测群防体系人员发送预警手机短信。
2.追加预报:与气象、水文部门对接,实时跟踪雨情实况及预测,当出现天气突变需要调整原预警等级时,及时作出地质灾害风险等级调整, (略) 及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平台号码*,橙色级别及以上 (略) 气象局发布)向全县群测群防体系人员发送追加预警手机短信。
(三)、非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每天应关注雨情信息,当出现或可能出现成灾天气时(分析预测地质灾害风险达到黄色及以上预警),随时向全县群测群防体系人员发送预警手机短信。
(四)、预报时段。汛期常规预报时段:当日20∶00至次日20∶00。非汛期及追加预报:按预报时间至当日20:00。
三、提交的成果
提交发布预警预报短信信息报告。
四、响应单位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
(二)具备从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的能力;
(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有效的营业执照。
五、响应文件提交和截止时间
(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盖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二)项目实施询价报价单、拟投入技术人员情况;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
六、项目响应单位的确定
1.预算控制价:人民币*万元整(¥*.00元),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
2.服务单位的确定: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七、其他
(一)响应单位近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我局不接受其响应文件。
(二)本次询 (略) 上报名,请有意愿参与项目的响应单位将项目相应文件于2024年4月3日18时前以邮寄方式(以接收邮件邮戳时间为准)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到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邮寄地址: (略)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 (略) 137号)。
联系人: 郭同联系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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