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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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锂电池石墨极片物理分离处理节能改造项目 | 尤溪县洋中镇宝亭洋工业集中区 | 钧恒能源科技(三明)有限公司 | (略) (略) | 项目年物理分离锂电池石墨极片1.5万吨(具体地理位置和工程内容详见报告表)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沉降分离、沉淀提固、固液分离水、地面清洗水、反渗透膜清洗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幕除尘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50m,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项目烘干废气经“布袋+水幕”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过筛、研磨、差重分级各工序粉尘经负压收集到布袋收尘室回收。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略) 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