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 (略) 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 (略) 领域界定条件并开展20 (略) 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部组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前期筛选出的1 (略) 企业进行核查,其中33家企业因近5年存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 (略) 罚等不良信用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信用评价直接定为D级)不再满足界定条件。现将核查后满足界定条件的1 (略) 企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10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异议材料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异议材料(单位须加盖公章)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或异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 (略) (略) ,电话:010-(略),邮箱:*@*ttp://**。
附件:20 (略) 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界定结果
交通 (略) 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