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滹沱河供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修正)等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审查,提出修改意见。经专家组成员复核,原则同意修改完善后的《论证报告》,并形成审查意见(见附件)。
现出具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滹沱河供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你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许可决定,《论证报告》提出的有关措施与建议应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予以落实,并主动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