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1日拟对浙江宝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0万片智能再生物流托盘基础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 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 (略) 年产450万片智能再生物流托盘基础建设项目 | 选址于东沙镇汽船配2期创业大道68号 | 浙江 (略) | 建设项目在已建厂区内进行生产,该厂区占地面积约27333m2,建筑面积约12871.16m2。建设项目投资12000万元,购置注塑机、粉碎机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450万片PE/PP智能再生物流托盘的生产项目。 | 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 (略) 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网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 废水 废水处理 1、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度; 2、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3、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沉淀+气浮)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经生化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 起纳管。 废气 废气处理 1、项目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项目废塑料改性造粒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 3、项目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固体废物 1.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要求,设置专用的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场所,并 按规范 做好防腐、防渗、防雨、防日晒、防漏等措施,根据不同危险废物的性质分类收集、集中管理,委托有危废 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2.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或综合利用。 3.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委托当地环保部门清运。 噪声 1.合理布局,尽量将噪声大的设布置在车间中央,以减轻噪声对厂界的影响。 2.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防止设备非正常运行噪声。 3.对高噪声设备基础安装减震器。 4.尽量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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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高亭镇星河路250号三楼投资项目审批部,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