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三亚市同心家园四期空置商铺分别再次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3016-2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5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6月8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月川中路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元) | 评估价/第一年月租金(元) | 挂牌底价/第一年月租金(元) | |
1 | 三亚同心家园四期1.2号楼二层商铺招租 | 三十层/ 二层 | 2609.89 | * | * | * | |
2 | 三亚同心家园四期1.2号楼三层01-02号商铺招租 | 三十层/ | 1018 | * | 49882 | 49882 | |
租赁期限 | 四期二层商铺租赁期限为8年,四期三层01-02号铺租赁期限为5年。 | 免租金装修期 | 四期二层商铺含5个月装修免租期。 四期三层01-02号铺含4个月装修免租期。(包含在总租赁期限内) | ||||
租金递增方式 | 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月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承租押金(元) | 首年租金的三个月的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标的概况 | 同心家园四 (略) 月川中路,小区周边有三亚财政局及三亚地税局等行政单位;中国银行、浦发银行、海南银行等金融机构;中信南航大厦、中铁子悦台、阳光金融广场等写字楼,人口密度相对集中,已形成相对较好的商业氛围。项目商铺临街三层,一楼为快餐、面包店等快捷店,三楼为酒庄及培训机构。 项目具体详细情况详见评估报告书。 | ||||||
租赁用途 | 承租方租赁该房屋可以用于商业、办公、仓储等合法用途,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2月24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正顺土地房 (略) 海南正顺(2023)估字第0204号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54 注册地:海南三亚 法定代表人:蒙朝东 经济类型: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2023年第9期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竞租人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报名需提供征信报告),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承租四期1.2号楼二层商铺的意向竞租人需能够提供个人/企业征信报告、挂牌公告期内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个人不低于2年租金,企业不低于1年租金)、个人/企业履约承诺函等,报名前将报名材料中2-6项(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栏)提交至招租方进行资格预审,凭招租方出具的同意报名函报名。 2、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10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和租赁押金(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10 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承租方应维持现有商铺等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该房屋的清场由承租方负责。 5、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该商铺,不得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不得与他人互换经营。 6、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7、四期1.2号楼二层商铺的承租方须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60日内提供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如承租人无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履约担保,则视为违约,*方有权解除已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已缴纳的租赁押金及租金不予退还。银行履约保函要求:需由全国性商业银行支行或以上级别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保函期限可与租赁期限一致,也可分期按年度开具。承租方按年度开具履约保函的,在保函到期前30日内开具新的履约保函或办理延期手续。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商铺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产权证为:琼(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 3、不得经营产生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易燃易爆、刺激性气味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项目。(商铺建设未预留餐饮油烟专用排放通道、隔油池等环保设施空间,如经营餐饮,需后期改造增加上述设施,并根据相关规定另报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并经环保、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4、四期1.2号楼二楼商铺按现状整体出租,给予5个月装修免租期。四期1.2号楼三层01-02号商铺给予4个月装修免租期,(包含在总租赁期限内) 5、所有拟招租商铺均按现状公开竞价,竞价人在参与竞价前自行到现场查看拟招租商铺状况,对拟招租商铺的面积、市场价值、周边环境进行自我判定。竞价成交后,不得对竞得的商铺提出异议。商铺租赁面积以出租方公布的面积为准。 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招租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海南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海南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海南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5月26日9:00至2023年6月9日9:15。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竞价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略) | ||||||
报名时间 | 2023年5月26日至 2023年6月8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6月8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海南产交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个人/企业征信报告 5.个人/企业提供履约承诺函(承租四期1.2号楼二层商铺需要提供,见附件); 6.银行存款证明;(承租四期1.2号楼二层商铺需要提供,自然人需开具挂牌公告期内不低于2年租金的银行存款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开具挂牌公告期内不低于1年租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7.招租方出具的同意报名函(承租四期1.2号楼二层商铺需要提供) 8.其它相关材料。(如有)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海南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资料备阅(每间不低于10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三亚同心家园四期1.2号楼二层商铺招租 | 2023年5月26日9:00 | 2023年6月9日9:00 | 1000元 | 120秒 |
2 | 三亚同心家园四期1.2号楼三层01-02号商铺招租 | 2023年5月26日9:00 | 2023年6月9日9:15 | 7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4、 租赁安全协议责任书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李先生 * 刘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