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招标编号为E * (略) 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1.原文件: (略) 文件原投标须知投标保证金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转账单上注明E ***
现变更修改为: (略) 文件原投标须知投标保证金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转账单上注明E *** 。
2.发布本澄清说明之前已转投标保证金账户转账单上注明E *** 的投标保证金均已认定为嵩溪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的投标保证金。
3.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 * 内容的表述上不 *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文件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 (略) 。 (略) (略) 的相关信息, (略) 的相关信息的, (略) 承担。
招标人: (略) 水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有限公司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