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广东 (略)
地 址: (略) (略) 鹤龙街白云三线自编6号 218房
法定代表人: 刘月梅
委托代理人: 胡志扬 电话: *
广东 (略)
贵公司提交的关于“ (略) (略) 全自动洗脱机、烘干机等洗涤设备项目(项目编号:*-*-GXZS) ”项目质疑函,我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详见附件。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详见附件。
三、质疑答复
(一)针对质疑事项1、事项2、事项3,答复如下:
被质疑人所投的产品中“空压机”制造商“ (略) (略) ”是否为存在的制造商,须有关行政部门证实,贵公司提供证明材料无法完全证明该制造商不存在和无效供应商,故贵公司所质疑事项因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事项2、事项3不成立。
(二)针对质疑事项4、事项5,答复如下:
被质疑人所投的产品中“风机”制造商“ (略) 南海 (略) ”是否为存在的制造商,须有关行政部门证实,贵公司提供证明材料无法完全证明该制造商不存在和无效供应商,故贵公司所质疑事项因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4、事项5不成立。
(三)针对质疑事项6,答复如下:
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2条第(2)点要求,只要求供应商在授 (略) 理本项目采购事宜时才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经查实,被 (略) (略) 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为法人参与,故贵公司所质疑事项因缺乏事实依据,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四)针对质疑事项7,答复如下:
经核实,被 (略) (略) 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销售合同但未提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其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故贵公司所质疑事项因缺乏事实依据,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五)针对质疑事项8,答复如下:
经核实,被 (略) (略) 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ISO系列证书证明材料可以证明所提供的产品(全自动洗脱机100kg、全自动洗脱机 50kg、烘干机 100kg、烘干机50kg、布草车、不锈钢二层工作台、污洗池、消毒池、直驱变频洗衣机、烘干机排气管、单向止回阀、辅材及安装)是航星洗涤机械(泰州)有限公司产品,故贵公司所质疑事项因缺乏事实依据,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六)针对质疑事项9,答复如下:
根据采购文件仅要求供应商列明品牌,被 (略) (略) 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列明了品牌,从响应文件中无 (略) 的商标权,故贵公司所质疑事项因缺乏事实依据,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七)针对质疑事项10,答复如下:
根据采购文件只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被 (略) (略) 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了相关检测报告,从响应文件中无法证明其提供的关于所投产品((全自动洗脱机100kg、全自动洗脱机 50kg、烘干机 100kg、烘干机50kg、布草车、不锈钢二层工作台、污洗池、消毒池)的检测报告为篡改、伪造或变造的检测报告,故贵公司所质疑事项因缺乏事实依据,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八)针对质疑事项11,答复如下:
本项目评审因素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均与货物服务的质量履约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未涉及供应商规模条件,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采购文件设定的评审因素据实评审并得出结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令)规定, (略) 所说指定供应商评审,故贵公司所质疑事项因缺乏事实依据,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九)针对质疑事项12,答复如下:
经核实,被 (略) (略) 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采购文件列明的所属行业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故贵公司所质疑事项因缺乏事实依据,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四、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所提质疑事项1、2、3、4、5、6、7、8、9、10、11、1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广西 (略)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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