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人和镇永顺鱼粉厂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
单位名称: (略) 人和镇永顺鱼粉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2025年1月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翠翠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