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公民刘 (略) 三 (略) 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经依法审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略) 规划公开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规划方案的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主要图件:刘忠宅地规划方案
规划内容:
刘忠宅 (略) 三 (略) 。
拟规划:用地面积92.4平方米,限建三至五层,允许东面伸发阳台1.2米,西面伸发阳台1.2米,其余方向禁飘阳台。其余规划条件具体详见《刘忠宅地规划方案》。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4日
以上内 (略) (略) 站http://**.cn 或通过电话(0662-(略))查询。
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 (略) 提出陈述或申辩(或在五日之内提出听证申请),反映情况的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略) 核对情况,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略)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