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8]9号)现将本溪鑫湾建材有限公司新材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新材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
地点: (略)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日月岛街道岱金裕村4组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内容为 (略) 新材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该项目生产工艺直接经过破碎筛分振动等流程生产得到3种粒径0mm-5mm、粒径5mm-10mm、粒径10mm-20mm的建筑材料。该项目占地面积为19500㎡,建筑面积为11000㎡,主要建设临时性预处理间1座,面积为5000㎡;其中设临时性预处理生产线1条,包括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单缸液压圆锥破碎机,振动筛,传送皮带;建设临时性中转料仓1座,面积为1500㎡,达产后年产量200万吨。
验收意见.doc本溪鑫湾验收监测报告表.doc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docx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18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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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任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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