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行业指导)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的自治功能,提高服务社会能力,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9号)文件精神,决 (略) 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估工作。现就做好2024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一)2022年12月31日 (略) (略) 依法登记,未参加过评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申请参加评估;
(二)获得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前2年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申请重新参加升级评估;
(三)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申请重新参加评估。
二、评估条件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一)未完成2023年度报告工作的;
(二)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三)2023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 (略) 罚或 (略) 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四)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五)其他不符合《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情形。
三、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分类实施。评估机构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的评估指标,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党的建设、工作绩效(诚信建设)和社会评价五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考评。
四、评估工作承接单位
2024年度社会组织评估 (略) (略) (略) (略) 中益社会服务发展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中益”)承接,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481号513室,联系人:林添银,联系电话:(略)。
五、时间安排
(一) (略) 将于2024年11月1日(周五)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培训会,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集中培训、政策学习、互相交流、现场问答。请拟参评的社会组织于2024年10月26日前将报名回执(详见附件2)*@*ttp://**,并电话确认报名情况。
(二)2025年2月14日(周五)17时前,请各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准备申报材料、开展自评,并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中益在此过程中指导各参评机构对照评估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做扎实、做细,杜绝申报虚假资料)报送中益进行资格审查;中益对申报材料、自评报告进行审核、把关;等级评估材料接收工作于2月14日结束。
(三)2025年2月下旬至4月,中益组织等级评估专家组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初审,撰写初评报告,作出初评结论。
(四)实地考察和初评完成后, (略) (略) 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进行终评,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公告。
六、评估材料
《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各类社会组织评估指标等相关材料信息, (略) (略) 中益社会服务发展与评估中心林添银(联系电话:(略))。
七、有关要求
(一)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现与章程规定的宗旨严重背离的情形,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取消其初评成绩。
(二)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组织全面了解自身建设情况,不断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指导单位)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评估。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应高度重视,积极申请参评,明确申报类型,按照通知的各项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做好自评和参评申报工作。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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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