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郭田镇蕉州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五华县郭田镇蕉州村道路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 (略) 编制的五华县郭田镇蕉州村道路提升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1-#-04-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五华县郭田镇蕉州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破除修复20cm (略) 面616.50平方米,拆除修复部分透水砖人行道及花岗岩侧石207.10米,建透水砖人行道423.79平方米、混凝土挡墙长27.80米、集水井37座、排水沟长257.90米,预制C25混凝土侧石175.30米,原 (略) 面加铺沥青混凝土#.73平方米,热熔标线472.49平方米等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经有资质评审机构审核概算总投资额为300.#元(见附表),其中工程建安费用28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元。
五、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五华县郭田镇蕉州村道路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