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04日-2024年0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 (略) 77号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2ktCo/a电积钴项目 | (略)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 兰州金川新 (略) | 西部(甘肃) (略) | 本项目通过对深度净化、配液、电积、烫洗、剪切、包装等生产系统改扩建,利用上游生产系统产出的精制氯化钴溶液生产电积钴产品,电积钴产能为2kt/a,将电积钴产品产能从5kt/a提升至7kt/a。项目总投资9885.*元,新增劳动定员50人。 | 本项目电钴废气通过新建的六级逆流式湍冲洗涤塔系处理后通过现有DA002排气筒排放,环集废气依托现有1级湍冲吸收塔处理后通过DA012排气筒排放;项目离子交换柱再生废水分类储存,含钴废水返至原料浆化溶解系统回用,高pH值废水与低pH值废水返至原料铁渣洗涤工序回用;蒸发冷凝水输送至萃取配酸系统回收利用;烫洗废水返回至原料浆化溶解系统回用;外排电积液返回至萃取系统回用;催化废水排至4000t钴萃取标准厂房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系统排污水排至8000m3/d重金属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再进入*m3/d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现有生 (略) (略) 污水处理总站处理达标后在选冶化厂区内回用,不外排。项目产生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降声等措施。废离子交换树脂与废纤维球活性炭在企业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废紫铜线由紫铜线提供厂家回收利用,废泡沫小球 (略) 处置。生活 (略) 垃圾场填埋。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进行控制。 | / | 本项目位于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选冶化厂区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于2023年12月29日在西部(甘肃) (略) 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0日在西部(甘肃) (略) 网 (略) 络公示,公示期间在公众易于接触的当地报纸《金昌日报》上于2024年4月8日和2024年4月9日予以2次公示并在选冶化厂区门口公示栏、金川集团5号小区、金川集团3号小区公示栏粘贴了公告供公众进行查阅,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