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11-24
宁津县幸福大街新建工程 | |||
(略) 宁津县起点宁德路,止点宁南输水渠 | 9775 | ||
宁津县交通运输局 | 杨卫兵 | ||
379.75 | 3.5 | ||
2024-05-31 | |||
新建 | |||
宁津县幸福大街新建工程(宁德路-宁南输水渠段)起点位于宁德路,自东向西,终点位于宁南输水渠,路线全长261.671m,新建路面宽度为23m,对向四车道,中间设置3m绿化带,两侧设置4.5m人行道。 | |||
其他措施: 施工期扬尘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堆场覆盖防尘抑尘网防止扬尘,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期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采取加强管理 、使用优质燃料等措施减轻尾气影响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利用施工沿线公厕,生活污水排入施工沿线公厕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采取临时性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排放 | |||
环保措施: 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拆除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弃渣场堆放,建设单位应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的固体废物处置清理工作。项目区内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在距离居民区较近的施工段设置隔声屏障。 | |||
有环保措施: 项目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状,对临时搭建的构筑物拆除后确保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临时占地破坏的部分恢复原状,产生的固废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制定的施工区域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扩大施工区域。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合理存放土石方,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就可以避免发生水土流失。工程施工中要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开挖的土方全部作为施工场地平整回填之用。工程施工应分期分区进行,以缩短单项工期。开挖裸露面要有防治措施,尽量缩短暴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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