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略) (略) :
报来《关于重新核准泉州南安洪濑二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请示》(泉电发展〔202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鉴于该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未能在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重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列入《 (略) 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年)》(泉发改〔2023〕162号), (略) 洪濑镇北部地区及洪都工业集中区负荷增长需要, (略) 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缓解110千伏洪濑变供电压力,梳理区域 (略) 架结构,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略) 自然资源局批复意见,同意建设泉州南安洪濑二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020-*-44-02-*)。
项目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
1.变电站工程:拟建的南安洪濑二110千伏变电站站 (略) 洪濑镇葵星村、扬美村。
2.线路工程为井山~洪梅11 (略) 开断接入洪濑二变工程, (略) (略) 自然资源局审 (略) 径方案实施(南资源函〔2023〕1235号)。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新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变电容量*千伏安;
2.井山~洪梅11 (略) 开断接入洪濑二变工程, (略) 径长0.32公里,其中单回架空段0.2公里、单回电缆段0.1公里、双回电缆段0.02公里;
3.新建通信光缆25.9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项目股东:国 (略) (略) ,出资比例:100%。
五、 (略) 自然资源局意见,在下 (略) 线方案设计时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
六、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洪濑镇人民政府、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确认,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1. (略) 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2.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井山~洪梅11 (略) 开断进洪 (略) 工程”路径规划意见的复函》(南资源函〔2023〕1235号);
3. (略) 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洪濑镇人民政府、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解放军 (略) 人民武装部军事科等单位和部门审 (略) 径图;
4. (略) 洪濑镇人民政府、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 (略)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