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 (略) 分局沥青拌合站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建设单位自主验收。现 (略) 分局沥青拌合站建设工程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一、项目的基本信息
(略) 分局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始建于1995年,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截止办理环评手续时间2019年8月,已建成20年有余。建设地点为 (略) (略) 阿旺镇红沙沟安乐村,项目建设单位 (略) 分局,属于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略)03Q。
为了对东川 (略) 进行养护, (略) 分局于1995年建设沥青搅拌站。经过多年的使用,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生产效率极低且无配套的环保措施,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大。故2019年, (略) 分局决定拆除旧设备,投资(略)元购买一套LB1000型的沥青搅拌设备进行技改建设,用 (略) (略) 的养护。
2019年8月, (略) 分局委托临沧 (略) 编制《 (略) 分局沥青拌合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批稿)》,并于2019年9月4 (略) (略) (略) 的批复(昆生环(东)复[2019]13号)。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沥青混凝 (略) ;储运工程包括堆料料场、储料系统;辅助工程包括生活楼、 (略) ;公用工程包括供电、给水、排水;环保工程包括生 (略) 理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池、 (略) 理系统等。建设有1条LB1000的沥青混凝土搅拌生产线,沥青拌合站的实际生产能力为50t/a。
该项目已按设计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完成了工程建设,工程竣工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2日进入调试生产阶段。经调试运行,项目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经自检自查,该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保工程已同步建成,项目建设过程中已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严格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所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项目已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等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自主验收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分局
建设地点: (略) (略) 阿旺镇红沙沟安乐村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略)
邮箱:"mailto:*@*q.com">*@*q.com
三、主要调查内容
主要调 (略) 分局沥青拌合站建设工程环保措地落实情况,需配套建设的相关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治理效果检测,分析运行期的实际环境影响,针对调查(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井整改落实,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此次公示的目的主要是征求项目周边公众对本项目运行期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或建议,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哪些方面还需要改善等方面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微信、电子邮件.书面资料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个人反应意见须署。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提出意见的须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略) 分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