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隆 (略) 细沙隔渣工艺建设项目 | (略) 隆化县韩麻营镇东兴村 | 隆 (略) | 河北 (略) | 隆 (略) 细沙隔渣工艺建设项 (略) 隆化县韩麻营镇东兴村,项 目中心坐标: E117°493.916”,N41°14"57.332”。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 20 万元,占总投资的 10%。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 占地面积4564 平方米,利用佰步沟尾矿库附近空地建设细砂隔 (略) 尾矿浆部分外售,减少湿排量。购置安 装旋流器组、 直线筛、 胶带运输系统、 安装输送渣浆泵及管道等附属设施。 新建隔渣车间一座。年外售建筑细沙(略)吨。 | 施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现场修建临时性集水池,将雨后地表径流形成的泥浆水和施工废水引至集水 (略) 理后,用于建筑场地的洒水降尘及周边植被的 绿化使用,不外排。盥洗用水,水质较为清洁,泼洒至施工现场用于降尘或周边植被绿化使用。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工程采取施工场地硬化、车辆限速、道路定时洒水抑尘、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挡、施工材料、垃圾遮盖存放等方式避免扬尘,减少大气污染。 声环境防治措施:通过在白天施工、杜绝夜间施工减小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工程采取施工场地硬化、车辆限速、道路定时洒水抑尘、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挡、施工材料、垃圾遮盖存放等方式避免扬尘,减少大气污染。 运营期 : 水环境防治措施:生活废水洒水降尘,设置防渗旱厕。尾砂废水排入尾矿库内沉 淀后回用生产。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项目成品库设置喷淋降尘装置,封闭车间,以抑制外售 细沙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扬尘产生量。 声环境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厂房封闭隔声,设备基础减振;车辆减速慢行,不鸣笛。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 (略) 理;直排 及溢流尾砂排入尾矿库内堆存,外售细沙堆存于干排堆场等待外售给承德 (略) 建材分公司;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收集后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承德 (略) (略) 置。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14-(略) 电子邮箱:*@*63.com | ||||||
通讯地址: 隆化县数据和 (略) (略) 窗口 邮编: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