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1
项目规模:新建综合训练馆占地面积1690平方米,建筑面积1956平方米,地上一层,局部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10.75m,同时进行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标段(包)名称: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
标段(包)编号:**
投标人资质条件: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项目总建筑面积1960.98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训练馆项目1座,地上1层(局部2层);其中淋浴区及体能考核室部分2层,羽毛球及篮球场地部分1层,建筑高度10.75m,包括给排水、供暖、供电、消防内容。
标段(包)开标地点: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略) 细 (略) 7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
标段(包)估算价:535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 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7-25T01:00:00.000+0000
递交地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 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2024-07-25T01:00:00.000+0000
开标方式描述: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其他公告内容: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 (略) 打印件并经人 (略) 可査且信息有效)。 2、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逾期递交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解密或者未按要求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 (略) 清河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陈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0418-*
招标人: (略) 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略) 清河门区仁合街中段
联系人:解夺
电话:*
邮箱:*@*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址: (略) 细河区民族街*217-3-2门
联系人:李佳丽
电话:0418-*
邮箱:*@*q.com
招标公告附件:点击查看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点击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