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2024Z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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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山下湖镇凤蝶苑9幢*室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125,3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09-18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账号:*6894;开户行: (略) 绍兴分行营业部),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转让标的的房屋仅限于住宅使用,标的房屋在使用时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及侵害其他住户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将住宅用作商业用途、或挪作他用等情形)。 3.自转让方通知签约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承诺在标的房屋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用途承诺书》在内的相关文本。 4.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登记、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5.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以上税、费在税法等费用需在相关规定的期限内由各纳税义务主体自行交清。竞买人务必在报名竞价前自行向相关产权登记机关及相关税务窗口了解办证程序、交易税费及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自身产权登记主体是否符合购房(限购)政策条件。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或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等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负。 6.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 7.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报名竞价时的姓名(名称)必须与今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不动产权证时的姓名(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 8.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具体的标的交付使用等相关工作。转让方自受让方付清全部应付款后,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办理标的物的移交。 9.产证办理由受让方自行办理, (略) (略) 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10.目前 (略) (略) 管理,物业费具体为:小高层*/月/平方米(另小高层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据实按年分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