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厅2024年(2月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厅2024年(2月至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人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略) 生态环境厅 | (略) 甘南高原、陇南山地和陇中黄 (略) (州)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 (1)更新“双源”清单, (略) 、 (略) 、 (略) 、兰州新区、 (略) 、临夏州、甘南州7个地区已有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成果,筛选需要调查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重点污染源,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查明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地下水污染状况,分析地下水环境问题和地下水污染成因。 (2)结合工作区已有水文地质调查成果,对资料缺乏地区开展水文地质补充调查,查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确保工作量满足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精度和要求。 (3)按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根据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水文地质补充调查结果等资料, (略) 、 (略) 、 (略) 、兰州新区、 (略) 、临夏州、甘南州7个地区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科学评估工作区地下水功能价值、地下水污染源荷载、地下水脆弱性,并充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管理需求和已有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行政区划等,合理确定地下水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边界范围,并针对不同分区特点提出加强地下水环境管理的对策建议和措施要求。 (4)编 (略) 、 (略) 、 (略) 、兰州新区、 (略) 、临夏州、甘南州7个地区的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报告等成果报告以及相关附图附件,并支持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的印发工作。 (5) (略) (略) 州及兰州新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项目成果进行集成, (略)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和“一张图”。 (6)研究制定《 (略)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管理办法》。 (7)开展项目的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工作,保障项目工作质量。 | 2867.38 | 2024-3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厅
2024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