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古蔺县绿色建材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已完成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开发布《四川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古蔺县绿色建材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向社会公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内容,征求有关公众的意见。
一、规划概要
(一)规划名称:古蔺县绿色建材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期限:2023年-2035年
(三)规划范围及面积:古蔺县绿色建材产业园涉及龙山镇和石屏镇,规划总面积为 0.5776 平方公里,分为 2 个区块,分别为龙山区块(含A区、B区、C区、D区)和石屏区块(E区)。其中龙山区块A 区位于龙山镇稻香村,占地11.01公顷;龙山区块B区位于龙山镇顺和村,占地18.53公顷;龙山区块C区位于龙山镇顺和村,占地1.7 公顷;龙山区块 D 区位于鱼化街社区,占地17.21公顷;石屏区块E区位于石屏镇刘家村,占地9.31公顷。
(四)产业定位:以砂石骨料、生石灰、碳酸钙、沥青搅拌、混凝
土搅拌、装配式建材、大理石开采加工等为主的建材产业园区,并配套发展仓储物流产业。
二、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信息从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限内,公众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环评单位将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实施单位和有关部分反映。
联系方式如下:
(一)规划实施单位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四川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政
联系电话:0830-*
电子邮箱:*@*q.com
单位地址: (略) 古蔺县东城产业园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 (略)
联系人:李亚军
联系电话:083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规划实施影响范围内关注本规划实施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简本)及征求意见表:
见附件。
纸质报告书查阅地址:
四川 (略) ( (略) 江阳区金融中心16号楼606-607)。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公众意见表
简本-古蔺县绿色建材产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川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