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利铖机电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高效智能液压系统除雪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申请人浙 (略) 向永康经 (略) 管委会申请办理年产#台高效智能液压系统除雪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该项目位于永康经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北侧。拟建规模:建筑占地面积#.47㎡。其中1#厂房占地3893.25㎡,2#厂房占地3574.9㎡,3#厂房占地4798.16㎡,办公楼(包括地下室坡道)占地847.02㎡,1#2#连廊占地374.4㎡,传达室占地25.74㎡。总建筑面积#.48㎡。其中地上部分#.13㎡(计算容积率面积),地下室2061.35㎡,地上部分中1#厂房建筑面积#.77㎡(厂房主体建筑面积#.37㎡,1#连廊751.4㎡), 2#厂房建筑面积#.58㎡ (厂房主体建筑面积#.98㎡,2#连廊1120.6㎡),3#厂房建筑面积#.37㎡(计算容积率面积#.26㎡),办公楼建筑面积5211.78㎡,传达室建筑面积25.74㎡。层数:1#、2#、3#厂房地上五层,办公楼地上八层,地下一层地下室,传达室一层。消防建筑高度:1#、2#、3#厂房、办公楼31.95m,传达室4.5m。规划建筑高度:1#、2#、3#厂房32.75m,办公楼32.4m,传达室4.65m。
该项目地块经济技术指标详见总平面附图。
现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经 (略) 管委会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 9 月 30 日至2024年 10 月 9 日,公示地点:建设 (略) (略) 站政府信息公开规划计划专栏(http://**)。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永康经 (略) 管委会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无意见,永康经 (略) 管委会将按程序审批予以规划许可。
地址:永康经 (略) 管委会大楼211室
联系电话:0579-# #
浙江永康经 (略) 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1、效果图
2、总平面图
3、平立剖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