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 (略) PVD汽车内外饰品、手机及汽车钥匙保护套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月3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赫山区梓山西路155号邮编:*
联系电话:07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PVD汽车内外饰品、手机及汽车钥匙保护套生产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D区D5栋第4层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鉴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拟新增投资450万元,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及产品方案的调整,技术改造内容主要为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将水性漆替代油性漆,替代前原辅材料年使用量:水性漆13.5吨/年、UV涂料31.5吨/年、稀释剂1.5吨/年,替代后原辅材料年使用量:水性漆32吨/年、UV涂料13吨/年、稀释剂0.6吨/年,同时对厂区废气收集治理措施进行改造;产品方案调整内容为由原年产900万件PVD汽车内外饰品,调整为年产200万件PVD汽车内外饰品、2700万件手机保护套、800万件汽车钥匙保护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治理:生活污水、车间拖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水帘机定期外排废水、PVD镀膜机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气治理:喷涂废气经一套“水帘机+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确保外排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确保外排VOCS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 (略) 地方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其他车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限值及表3中汽车制造企业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 固废处置:合格产品外售废品回收站;帘机定期外排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镀膜机清洗废水、废溶剂桶、废UV灯管、废润滑油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无尘布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