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略) 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风险评估服务采购,拟采购稳评单位1家。
三、项目概况
为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拟 (略) 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根 (略) 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建立风险防控四项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办发〔2020〕65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锡政办发〔2021〕69号),拟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服务需求
根据《关于建立风险防控四项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委政法委要求,进行风险排摸调查,在听取各方意见、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对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方案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取得稳评主管部门备案。
五、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无不良公共信用信息记录,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三)申报单位必须是在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包含评估、咨询业务的企业法人;或是能承担独立民事责任的事业单位;或是在民政、司法等行政行业主管部门注册,具有评估、咨询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四)申报 (略) 委政法委备过案,具有从事稳评业务工作的专业的技术团队。申报单位是本地机构的,注册地 (略) 区;是外地机构的, (略) 区设有分支机构。
(五)申报单位必须具备健全的业务培训、质量控制、责任划分、档案管理、保密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
(六)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采购预算
项目预算20万元以内。
七、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由采购小组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价格分+技术分)评审,得分最高的确定为稳评单位。
八、需提供资料
(一)项目报价书(加盖公章)。
(二)公司情况介绍。
(三)项目工作方案。
(四)符合本次公告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查询报告等。
(五)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九、稳评周期及质量要求
不超过60个工作日。
十、公告时间
本项目公告时间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6日截止。
十一、答疑时间
2023年3月10日上午9:00-11:00,在市民中心3号楼1412室组织采购答疑。
十二、响应时间及方式
意向单位可在2023年3月14日17:00前进行报名响应,逾期报名者,我委不予受理。
请将响应文件(正文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后加盖公章, (略) (略) 民中心3号楼1412办公室。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伟,联系电话: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