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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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桥西湖(焦湖水库)湖底清淤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刘街道办事处 |
建设地点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新桥科创示范区焦湖村境内,拟投资908.*元,以恢复水库蓄水容积,消除底泥污染,维护水资源平衡为主要目的,对新桥西湖(原焦湖水库)进行清淤,清淤面积约 25 公顷(常水位以下)。现状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等主体建筑和水库特征水位均不作调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淤泥渗滤液经沉淀池 (略) (略)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预 (略) (略) 进入长岗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物料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围挡、料场遮挡、 (略) 面硬化、定期洒水减少扬尘、废弃物及时清运、渣土车出场冲洗等措施抑制扬尘污染;合理选择堆放处,及时回填覆土,减少清淤臭气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加强车辆保养;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 (略) 线等。 (四)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加强车辆保养;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 (略) 线等。 (五)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防范措施,杜绝意外情况造成环境污染。严禁各种施工废弃物和污染物排入河湖水体。做好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工作,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保护周边植被,合理利用弃土、弃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要及时进行平整及生态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