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拟对通许县欣 (略) (略) 石化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通许县欣 (略) (略) 石化加油站项目 | (略) 通许县343国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 通许县欣 (略) | 河南嘉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1754.43平方米,建筑面积1140.5平方米。在原址升级改造后站区油罐由原来的3个单层油罐改为4个双层储油罐,加油机由原来的4台老式加油机改造为4台税控燃油加油机。汽油年销量400吨、柴油年销量200吨。 | 1.废气。项目卸油工序采用1套卸油油气回收处理(一次油气回收),每台汽油加油枪配备一套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储罐呼吸孔废气采用1套油气处理装置(三次油气回收)处理后,经高于平面4m的排气管排放。 废气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加油车辆尾气,通过周边空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洗车废水、职工生活废水分别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通许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由市 (略) 排入通许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加油机运行时的噪声、洗车机运行噪声(夜间不运行)以及来往加油车辆的行驶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并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含油抹布、加油机废滤芯、三次油气回收产生的废吸附剂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油罐清理废油泥和油水混合物由 (略) 清理后现场带走。隔油沉淀池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每年清理一次,即清即运,不在场内暂存。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