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中心关于环保垃圾屋采购[QXCG * /HCA(6) *** GNN]招标文件预公示
各有关供应商:
(略) 中心受 (略) 市青 (略) (略) 委托,拟对环保垃圾屋采购项目(审批项目编号:QXCG * ,项目招标编号:QXCG * /HCA(6) *** GNN) (略)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略) 文件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可于2017年 (略) 文件的预公示内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评审专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供应商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应当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略) 反映, (略) 文件。当建议人为供应商时,请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委托办理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办理;当建议人为评审专家时,请携带有效的评审专家相关材料证明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
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市纬武路165号302室
(略)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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